信息时报讯 (记者 陈子垤) 昨日,市民杨小姐报料称,海珠区前进路一健身房,开张仅4个月就贴出告示要停业施工一个月。而在告示贴出前一天则还在招收新会员。律师表示停业施工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服务,属于违约,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未消费的金额。 会员忧健身房借装修跑路 涉事的沃诺迪健身房位于海珠区前进路金谷广场一二楼。昨日上午,记者在现场看到,健身房正常营业,只不过门口贴出告示,上面写着“因要对健身房部分区域进行布局调整及升级改造,将在12月10日到2017年1月20日期间停业施工”。而在停业施工期间会员们可以前往墩和另一分店健身,并将获赠两个月健身服务。 据会员杨小姐介绍,该健身房是在8月份开业的,她花2000元办理了年卡,“我是10月份开卡的,”杨小姐说,12月1日她过来健身时发现了停业施工告示。“刚刚开张没几个月,就说要重新装修,”杨小姐开始怀疑,该健身房是否因经营不善而转手给他人了。 健身房的停业施工让会员们觉得很奇怪,会员们均表示,很担心装修完工之后该健身房却不开门了。记者从会员张小姐提供的微信群看到,该维权微信群里面有200多名会员,“有的会员交了几千元会费,有的是交了几万元私教费的,”张小姐说,希望健身房相关负责人可以出示书面承诺或同意会员退费。由于与健身房老板协商未果,目前,会员们已报警求助。 负责人:规划不合理需改布局 昨日上午,记者拨打了该健身房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,其表示因开业初期对健身房的布局没有做好规划,故停业施工对健身房的布局做更改,而对于会员提出退费的要求则表示“不能退费的”。 对此,广东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伟杰表示,健身房进行装修的话,会直接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服务,属于违约,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协议,并要求返还未消费的金额。另一方面,如果有证据证明健身房明知资不抵债的情况下,大量收取会员费,又准备卷款潜逃的话,涉嫌构成合同罪,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。